文/《清华金融评论》资深编辑孙世选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
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年7月,浙江开始研究起草《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聚焦这一目标,浙江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核心指标是,到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
目前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但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有必要选取一些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先行示范。浙江富裕程度高、均衡性强,具备条件。
年5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此后,浙江把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生动实践,坚决扛起责任、坚决完成任务,以浙江先行探索努力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探路。
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年,浙江省人均GDP达到11.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分别21年、37年居全国省区第一位。
年7月,浙江开始研究起草《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目标是推动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聚焦这一目标,浙江还提出了量化目标,核心指标就是,到年,浙江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5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80%、20万~60万元群体比例要达到45%。
《行动方案》的核心内容,可以用“8+9”来概括。
“8”,就是推动“扩中”“提低”的八大实施路径。从“社会结构系统性优化”的全局出发,提出了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八大路径,切实发挥好“扩中”“提低”改革对共同富裕各领域改革的牵引带动作用。
“9”,就是当前阶段重点